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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代理吉高特酒庄公司对“GIGAULT”商标争议撤销案件

来源:本公司发布日期:2023-12-29
案情简介
  吉高特酒庄公司的“GHATEAU GIGAULT”商标于1990年在法国获得注册,该商标标示的“葡萄酒”在我国广泛销售,但未在我国申请注册。瑞安市百老汇酒行于2009年申请注册 “GIGAULT”商标,并获核准。申请人知晓后遂委托我们提出争议撤销改商标。
我方在提交申请及质证中提交了申请人“GIGAULT”商标在中国使用的大量证据,最终商评委支持了我方主张,裁定撤销争议商标。

案件结果
“GIGAULT”商标被撤销

案件焦点
争议商标的注册是否损害他人已经在先使用并具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商评委观点
  本案中在争议商标申请注册之前,申请人吉高特酒庄公司的 “CHATEAU GIGAULT〞葡萄酒己在中国大陆销售,被申请人作为从事酒销售的市场主体,在其公司介绍中宣称专业经营法国、意大利、班牙等欧洲知名品牌葡萄酒中国总代理。以“高档名牌” 为经营特色,对
申请人“CHATEAU GIGAULT〞葡萄酒在中国大陆已经广泛销售的情况 及知名度理应知晓,其将申请人商标中显著文字“GIGAULT” 作为争议 商 标 在 同 一种 或 类 似 商 品 上 抢 先 注 册 , 有 违 诚 实 信 用 原 则 , 已构 成 《 商标 法 》 第 三 十一 条 所 规 定 的 情 形 , 依应予以撤销。

代理人评述
  申请人吉高特酒庄 (ChateauGigault)始建于 1 8 世 纪 ,距 今 己 有 3 0 0 多 年 的 历 史 。 1 8 6 8 年 被 誉 为 法 国 名 酒 , 被 称 作 “ 里 昂 村 最 好 的 酒 庄 ” , 1 8 7 0 年 出 版 的 《波 尔 多 和 葡 萄 酒 》 中 , 吉 高 特 葡萄酒被称为第 一中级名酒。申请人的 “GHATEAU GIGAUL T〞商标在 1990 年5 月10 日在法国获得注册,注册号为1603194。在争议商标申请日前就己经在中国持续销售,并且通过各种葡萄酒的评论杂志以及网站在中国消费者中具有极高的知名度。被申请人作为一家酒行,应该知晓 申请人的品牌,另外,被申请人在第 33类酒、葡萄酒等商品上申请注册了80多件商标,
注册了一批法国顶级的葡萄酒品牌,争议商标的注册违反了《商标法》第十条第 一款第(八)项、第十 三条、第三十一条的规定, 争议商标的注册应被撤销。